龍蝦太美味了,來緬因州這麼多天,怎麼有可以只吃一餐?!礙於在餐廳免不了又東點西點肥了自己瘦了荷包,勤儉嫂←繼閒棲賢妻、涼良母又多一代稱決定買龍蝦回來自己煮,小費自己賺又不會吃進一堆油炸物,真是摸蛤仔兼洗褲,就在離開緬因州的前一晚,當作惜別的最後晚餐。
回到第一天品嚐龍蝦的地點,買了兩尾1.5磅活的龍蝦,加稅總共25元($7.99/lb),嗯,沒想像中的便宜。付了錢後隨口一問,發現在店裡吃料理好的價錢一樣,那我幹嘛買回家自己煮啊。不過既然買都買了,而且勤儉嫂有她自己烹調的目的,就不囉嗦了。
回到旅館後,勤儉嫂把龍蝦先泡在水裡。龜毛細心的她竟然拿起菜瓜布要給龍蝦洗澡,怕龍蝦身體髒吃了會澇賽Orz,拜托,又不是生吃,沸水煮過所有的細菌病毒早就死了!結果龍蝦生氣了,拍尾抗議,嚇得勤儉嫂放棄這天才計劃。本以為龍蝦生命力旺盛,結果陪孩子去游泳一個小時回來後竟發現龍蝦已經翹辮子了,怎麼會這樣?勤儉嫂有些失望,因為這樣煮出來的鮮度會打折扣啊?←差別有這麼多嗎
既然龍蝦已死,勤儉嫂決定把龍蝦頭剁下,拿來好好熬高湯煮麵。(原本的計劃是拿煮過整尾的龍蝦水當高湯煮麵。)幸好龍蝦已死,不然活生生被丟入油鍋處死,太不人道了!看來,不是這兩尾生命力太弱,是它們的第六感告訴它們,寧可自殘,好過下油鍋啊。^.^|||
已經被分屍的龍蝦
(好像更殘忍)
龍蝦只需在沸水中煮13分鐘即可撈起,煮太久肉就會太老不好吃喲。煮好撈起來試圖要把分屍的龍蝦拼湊回去,可惜龍蝦的身體已經捲曲,放不平了。
用龍蝦頭熬煮出來的麵,湯頭果然格外鮮美。
後記:前幾天賢妻說在某超級市場龍蝦特價$6.00/each,竟然比產地便宜,那我們這一餐是吃心酸的嗎!